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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消委与十五城市联手维权 异地纠纷回渝投诉

   近日,重庆市消委与国内15个城市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签订了消费维权合作协定,重庆人异地遭遇消费纠纷,回渝后可直接向本地消委投诉。

  缔结合约的15个城市是北京、天津、重庆、南京、广州、深圳、武汉、大连、青岛、昆明、杭州、西安、香港、澳门等。此前,市消委已与京、津、沪和港澳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建立了类似合作关系。

  按合作协定,消费者签约城市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向其住所地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投诉;消费者住所城市消费维权组织受理后,再转给事发城市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调查、办理。

  据介绍,过去消费者在外地遭遇消费纠纷,投诉很不方便。因为根据相关规定,消费者遇到消费纠纷,只能向事发地消费维权组织投诉。由于部分消费纠纷具有潜伏期,消费者发现问题后人已离开,向事发地消费维权组织投诉,要么亲自走一趟,但费用太高不大划算;要么用信函投诉,但耗时较长。(记者陈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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