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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价变脸快 餐馆订席不定价

  (记者 陈柯)“现在您可以缴纳1000元的订金定位置,关于菜品的价格则在宴席前一个月再商定,到时若价格谈不拢,订金不退。”昨日,记者以消费者身份到市内某知名酒楼表示欲在春节期间预定30桌宴席时,得到了以上回复。据了解,为应对物价上涨,市内不少知名酒楼从元旦起就开始对预定宴会实施了订宴不定价的新对策。

  宴席前一个月再确定价格

  “去年最让我们头痛的就是上半年所接下来的订单”,市内某知名餐饮老板称,去年上半年,并没有预料到物价的上涨,以原材料未上涨时的消费水平,定下了菜品价格,于是造成了下半年宴席的价格比时价低了至少20%,“今年我们不会过早把价格定死。”

  据了解,由于无法确定未来的物价水平,餐饮企业又不太可能拒绝顾客的预定,部分餐饮企业便想出了对策:订宴不定价,即敞开接受顾客预订,但宴席价格必须等到宴席前一个月再商定。

  部分消费者深感“不公平”

  餐饮企业的应对方式得到了不少消费者的理解,但也引出消费者的担忧。“如果在宴席的前一个月,因为价格没有谈妥,那之前所支付的订金该如何处理?”市民张女士表示,由于在商量价格之前,就已经交了订金,如果餐馆再随意抬高价格,那么消费者要么损失订金,要么就得被迫接受高价,这对消费者来说风险加大,消费者深感“不公平”。

  律师说法

  餐馆恶意提价消费者可索还订金

  对于餐馆订宴不定价,华立律师事务所陈艇律师表示,餐饮企业的行为并没有违法,消费者在议价前支付的订金可以理解为订约订金。但是如果餐馆在议价的时候恶意提价,提价幅度明显超过当时市场水平20%以上,那么消费者有权向餐馆索还之前所支付的订金。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只要保证消费者在真实、平等、知情的情况下与餐馆达成协议,那么就不涉及到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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