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给好友 上一篇 | 下一篇

重庆长风化工厂尾气制40万吨/年甲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重庆长风化工厂

尾气制40万吨/年甲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重庆长风化工厂尾气制40万吨/年甲醛项目拟在重庆长寿化工园区建设,注册资金160000万元。生产工艺是:先采用三菱(MGC/MHI)甲醇工艺以一体化项目乙炔的尾气为原料合成甲醇,然后采用Perstop公司铁-钼法工艺技术及设备以甲醇为原料生产甲醛。

二、三废排放及治理情况

废气:拟建项目的废气主要为甲醇和甲醛装置产生。甲醇装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合成工序的驰放气、甲醇闪蒸罐的闪蒸气及预精馏塔顶的不凝气,主要成分为H2CH4CO2COCH3OH等,送界外作燃料;甲醛装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吸收二塔产生的尾气,主要污染物为甲醇和甲醛,送ECS尾气焚烧系统处理;另外,还有无组织排放的甲醇和甲醛,通过加强管理和维护设备来降低其排放量,确保厂界达标排放。拟建项目产生的废气经上述措施处理后外排不会对当地环境空气造成明显影响。

废水:拟建项目建成后,所排废水有清净下水和污水。清净下水主要包括合成汽包排水、循环水系统排水和锅炉排污水等;污水主要包括甲醇常压精馏塔的部分釜底残液(大部分为水,含少量甲醇)、设备和地坪冲洗水、实验废水以及生活污水等,主要污染因子为CODSS、石油类、NH3-N等。

拟建项目排水实行清污分流。清下水经厂区清水管网进入园区雨水管网,污水自行处理达三级标准后进入园区污水管网,经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一级标准后排入长江。不会对受纳水体产生明显影响。

固废:拟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分为危险废物和一般固体废物两大类。危险废物主要包括甲醇装置合成工序产生的含铜基废催化剂S1、甲醇精馏产生的杂醇油S2(主要成分为甲醇、乙醇、异丁醇、水等)、甲醛反应器定期更换的含Fe2O3MoOCrO的废催化剂S3ECS尾气催化焚烧器定期更换的含铂、氧化铝等的废催化剂S4、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S5等。其中S1S2外卖综合利用,S3S4桶装送生产厂家回收、S5交由重庆固体废物中心处置。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拟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上述措施处理后,不会对当地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噪声:拟建项目投产后,主要的产噪设备是有原料气增压机、合成气压缩机、蒸汽透平、鼓风机、引风机、大功率机泵等,通过对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后,生产车间和作业场所噪声均能够满足TJ3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要求,且不会产生噪声扰民现象。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结论要点

拟建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符合长寿区城市总体规划和长寿化工园区产业发展规划及入园条件;项目工艺技术可靠;采用的环保治理措施恰当,正常生产时所排废气、废水和产生的噪声对大气、地表水和声环境影响较小;项目投产后不会使现有环境质量发生明显变化;项目建成投产后具有良好的环保、社会和经济效益。本评价认为,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该项目建设可行。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到本项目的环评单位(重庆化工设计研究院)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附近居民、相关单位及职工等。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公众对项目所在地区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的看法;项目对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影响;公众对环境影响关注的问题;公众对建设项目建设的态度;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的建议和要求。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采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七、第二次公示起止时间

起止时间:2007119日至20071123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重庆长风化工厂       联系人:刘    联系电话:023-40450130

环评单位:重庆化工设计研究院   联系人:马    联系电话:023-68606368


 

评分:0

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