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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体: 小 中 大 | 打印 发表于: 2008-5-07 14:27 作者: 不得不堪 来源: 重庆生活网站,重庆门户--重庆,生活更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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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不得不堪 于 2008-5-7 17:02 发表 我就是不同意他欺负你,替你打抱不平啊,哈哈
原帖由 djfanslily 于 2008-5-7 16:49 发表 离500个,远着呢~~吼吼~~!
原帖由 精彩瞬间 于 2008-5-7 16:33 发表 欺负人的罚他一天500个帖子。。。
原帖由 尽量 于 2008-5-7 20:40 发表 怎么没人同情男士,其实我是被冤枉的!
最新回复
胭脂流年 (2008-5-07 14:34:34)
桑叶 (2008-5-07 16:12:48)
胭脂流年 (2008-5-07 16:22:04)
精彩瞬间 (2008-5-07 16:33:02)
胭脂流年 (2008-5-07 16:49:09)
不得不堪 (2008-5-07 17:02:53)
胭脂流年 (2008-5-07 17:5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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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动ing~~劲量 (2008-5-07 20:4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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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没人同情男士,其实我是被冤枉的!劲量 (2008-5-07 20:4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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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给你算了一下,一天24小时,你不吃不喝平均84秒发一个帖了一天也就侧发1000帖,我还是有机会超过你哈。不过现在我有事做了,你找其它哥哥陪你灌哈!胭脂流年 (2008-5-07 20:43:29)
retion (2008-5-07 22:38:02)
素人渔夫 (2008-5-08 21:3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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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方法很好 ...支持...不得不堪 (2008-5-09 07:5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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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死你才好,我是出了名的有异性没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