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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边修车不设警告标志 男子骑摩托摔得脾破裂

  华龙网讯(晚报记者 王明)车辆坏在路上,修理工人来修时,没有设置警告标志,一过路摩托车撞上修车用的铁棒,驾驶者被摔成脾破裂。昨日,沙坪坝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伤者孙某是重庆立信职教中心的一名教师。孙诉称,去年12月13日晚7点左右,他驾驶一辆两轮摩托车从歌乐山向家湾往自己所在学校方向行驶。当车行至歌乐山保育路开发区路口时,一辆货车正停靠在右侧路边修理,他的摩托车撞上了货车车身左侧的一根铁棒,他被摔成脾破裂,经鉴定为八级伤残。交警在勘察现场时发现,被修理车辆没有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也未在车后设置警告标志,驾驶员应负全部责任。根据这份事故认定书,孙要求车主和车辆挂靠公司赔偿其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共计15万余元。

  庭审中,被告腾辉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的代理人提出,该车当时委托给修理厂修理,设置警示标志等就应该由修理工人完成,而且原告撞上的铁棒是修理厂的,所以事故的责任方应该是修理厂和修理工人。庭审结束后,法官决定于本周五宣判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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