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员工已上班三个月 均未与餐厅签订劳动合同
春节都过完了,余亮洁和她的同事还在为没到手的工资犯愁。昨天,余打进本报热线966965,称她和二十多名同事遭无故辞退,共计万余元的薪水也被老板拖欠着。
昨天,渝北高新区龙湖锦橙路8号,枫林潮香酒楼紧闭的大门上贴着封条和歇业告示。据曾任该酒楼大堂主管的余亮洁介绍,酒楼去年12月27日正式开业,共招聘员工80余人。今年2月12日,酒楼大堂经理突然通知员工去领结算工资,并告知余已被老板辞退。同时被辞退的还有杨小凤、甘楠、李良华、倪小敏等。昨天上午11时许,杨小凤等十余人来到酒楼门前找老板讨薪。曾任酒楼传菜员的甘楠说:“大家去年11月进入酒楼上班,可在辞退时结算工资发现,每人约有20%的工资被老板拖欠着没发。”
“我们想找老板出来,把应得的工资拿回来。”甘说,目前能联系到的就有20多名被辞退的员工没有拿够工资,共计万余元。目前大家对老板还心存希望,都没有报警。
记者随后拨打陈姓老板的电话,但一直无人接听。昨天下午2时许,记者拨通另一老板江某的电话,但江说:“我没开过酒楼。”便挂断了电话。
见习记者 王薇 记者 彭怡冶
律师说法
不签劳动合同 须付二倍工资
同时,辛渝律师称,《劳动合同法》已于今年1月1日起实施。按照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