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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歌乐山镇政府被指侵权遭索赔6万元(组图)

熊先生展示涉嫌侵权的扑克牌 本组图片均由本报记者 赵锐 摄


摄影作品被印到扑克牌上

“他们竟拿我的作品印在扑克上,卖到歌乐山旅游区去供人斗地主!”摄影师熊力认为,歌乐山镇政府未经其允许擅自将其作品印制成扑克到处销售,侵犯了著作权。昨日,熊力将歌乐山镇政府告上法庭,索赔6万元。

拍2000余幅歌乐山风景

据熊力介绍,2004年,一家广告公司准备为歌乐山镇政府出版一本宣传歌乐山风景的画册——《中国名山歌乐山》。而当时在重庆摄影界小有名气的他,受邀成为这本画册的创作人之一。

就这样,从2004年开始,熊力用了整整1年时间记录下了歌乐山各处的四季风景,拍摄了2000余幅作品。广告公司通过精选后,选用了其中的500幅作品,并付给了熊力报酬。

为了不让熊力将被选作品再给他人使用,广告公司与熊力签订了画册拍摄协议书,协议书中规定“入选图片版权属作者所有……用于推广、销售画册的宣传活动可以重复使用部分代表性图片,除此以外须与作者协商。”之后,《中国名山歌乐山》画册顺利出版了。

发现作品印上扑克牌

2006年12月23日,熊力再次与朋友一起故地重游歌乐山。“我原来就来这里拍摄过作品,就在这家农家乐旁边,这里风景很好。”说着,熊力把朋友带进了农家乐。“一对鬼,炸了!”刚踏进门,一声洪亮的“斗地主”声引起了熊力的注意,他凑上前一看,不由得大吃一惊:当年所拍摄的作品,怎么跑到扑克牌上面来啦?

发票盖有镇党政办公章

“朋友,你这‘歌乐山精品扑克’是在哪儿买的?”熊力向一名正在“斗地主”的玩家问道。“农家乐老板那里有,4元钱一副,讲个价2.5元就能买到。”玩家回答说。听罢,熊力找到农家乐老板,一口气买了10副扑克牌。

当他逐一打开10副扑克牌仔细一看,除了双“王”之外,还有9张牌上的图画与他在《中国名山歌乐山》画册中的照片一模一样。难道是被人侵权了?熊力找到农家乐一打听才得知,原来扑克牌的出处是歌乐山镇政府。

2007年1月9日,熊力与朋友一起假装游客,以收藏“歌乐山精品扑克”的名义,向歌乐山镇政府购买了12副涉嫌侵权的扑克牌。歌乐山镇政府还在12副扑克牌的销售发票上盖上了“重庆市沙坪坝区歌乐山镇党政办公室”的公章。

镇政府销售发票成“铁证” 11幅作品索赔55000元

此后,熊力多次找镇政府协商,希望对方付费使用均遭拒绝。最终,熊力将歌乐山镇政府告上法庭,11幅作品索赔55000元,同时赔偿因维权而产生的费用5000元,共6万元。

昨日在法庭上,熊力拿出了“铁证”:盖有“重庆市沙坪坝区歌乐山镇党政办公室”公章的发票。但歌乐山镇政府的代理人却认为,发票上虽然注明是购买扑克,但并没有注明是购买的涉嫌侵权的“歌乐山精品扑克”,因此不能证明侵权扑克牌就是从镇政府处卖出去的。休庭前,法庭对双方组织调解,原告熊力表示可以接受调解,但歌乐山镇政府却坚持认为自己不应对此案承担赔偿责任,调解以失败告终,法庭宣布择日再审。

昨日,记者就此事电话采访了歌乐山镇政府负责协调处理此事的综治办彭主任,彭主任以“以法院判决为准,不方便发表意见”为由,拒绝了记者的采访。本报记者 张力 (华商网-重庆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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