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在岗农民工参加技能提升培训,一次性补助最高可达500元
重青报讯 (记者熊黎)市财政局昨日宣布,按照最新出台的《重庆市在岗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经费补助暂行办法》,我市在岗农民工参加技能培训可获补助,标准最高可达500元。
人均补助不超过500元
据悉,这次补助对象主要是各类企业、事业单位所招用的重庆籍在岗农民工(以下简称在岗农民工)。在岗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按“企业(单位)为主、政府适当补助”的原则。每位在岗农民工可享受一次政府技能提升培训补助。在岗农民工参加技能提升培训合格人员必须参加职业技能资格等级鉴定,经鉴定合格后,由劳动保障部门颁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和“专项能力证书”,且培训合格率应达到90%以上。
各区县(自治县)在企业(单位)出资人均培训费比例50%以上的基础上,根据不同专业(工种)、学时长短确定具体补助标准。补助标准为人均补助标准不得超过500元。
骗取冒领将遭通报
市就业服务管理局负责下达全市年度在岗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计划,并做好指导管理工作。
市就业服务管理局每年可选择有代表性的企业(单位),开展在岗农民工技能提升示范、教研性质的培训工作。在严格审核的基础上,由市财政局根据本办法给予培训经费补助,其补助经费来源在市级再就业基金中列支。
同时,对骗取、冒领、挪用培训补助经费的行为,将追究有关部门单位人的法律责任、追回补助资金,同时给予全市通报。
培训申办程序
举办在岗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的企业(单位),事前应填写《重庆市在岗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申请表》,并附《重庆市在岗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班学员登记表》,报当地就业服务管理局审核批准。
补助申办程序
1、在培训班结业后1个月内,培训企业(单位)凭《重庆市在岗农民工提升培训班学员结业花名册》和《重庆市在岗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班学员登记表》、银行开户证明材料、学员“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能力证书”(复印件),向当地就业服务管理局申报在岗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补助经费。
2、经当地就业服务管理局初审后,报当地财政局复审,复审合格的,由财政部门将培训补助经费直接划入培训企业(单位)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重庆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