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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房两年还未得到房产证 37业主集体怒告开发商

  (记者 王明)入住房屋已经两年多,开发商一直未将房产证办下来,37位业主只好起诉到法院。昨日,沙坪坝区法院公开审理这起案件。

  此次走上法庭的都是沙坪坝大川花园二期的业主。业主代表称,2005年3月底,大川花园二期正式交房。可是,交房至今两年多,开发商却一直没有把产权证办下来。

  大川公司的代理人称,由于杨梨路拓宽工程的被拆迁单位与国土部门发生纠纷,导致在同一块建筑用地上的大川花园二期工程的综合验收迟迟不能完成,所以无法办理房产证。目前,大川花园二期的综合验收已经合格,本月底将陆续把各位业主的房产证办好。

  昨日,37名业主共提出三种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一部分人要求开发商每日按照支付购房款万分之一的标准支付违约金,另一部分人则要求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并加收50%的标准计算违约金,还有一业主提出,每日按照所支付购房款百分之一的标准来计算违约金。

  大川公司的代理人对此表示,违约金应该按照合同约定的购房款的百分之一计算。

  该案审理了近三个小时,没有当庭宣判。

  相关规定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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