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三十二岁,还要我妈妈陪着我上班
我有个小店,从我妈妈手里接过来,2000年的时候
2005年我妈妈再不管所有实物
也因为我们经营理念不一样吧,总认为她的是老黄历
8年了,失败太多次,终于没有了信心
又有老师支持我做职业撰稿人
于是在二月底的时候想把店关掉,正巧一个朋友来,于是她又来接管
第一个月,三月,赚了店小钱,以为可以双栖了,一边店里赚点钱,至少不赔了,一边自己写稿
可是好景不长,四月我去香港了,店里出了点事,她们说要离开
天意吧,准备打掉,店主要涨租金一万,下家不肯,于是我眼睁睁看着四万块在眼前灰飞烟灭
5月1日我亲自开店,其实也是坐着看报纸,等待询问的消息
5月3日11店,因为电视台的邀请离重庆,于是一直交给别人搭理
意味着一天要损失230元
5月11日,我在家昏睡一天,我妈妈说明天我们去开店吧
于是,5月12日,我在妈妈的陪同下去店
5月13日,我在我的假象敌里弄了点货,居然还赚了156元
今天的顾客都很好,很感谢他们
于是从今天起我过上了双栖的生活,6:00-15:00看店
其余时间,写字,活动
直到八月底,八月未央,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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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堪 (2008-5-14 09:4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