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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奴不再是奴了!!

kaixi226 发表于: 2007-8-12 06:13 来源: 重庆生活社区门户

"和谐人生"新房贷保险

销售对象: 正在申请房屋贷款的借款人,已申请房屋贷款,仍未还清银行贷款的借款人

保险金额:投保时.借款合同中剩余的未还清的银行贷款本金余额.与银行约定的贷款金额.投保时.借款合同中剩余的未还清的银行贷款本金余额.

保险期限:投保之日起至银行贷款合同履行期满之日止.

赔偿险额:发生保障事故时,投保人未还清的银行贷款金额.

保险责任:夫妻双方任意一方发生意外.由保险公司偿还剩余还贷责任

一次交费,责任开始,交费低

如,贷款金额为10万.期限为15年,保费为64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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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服务专员:王女士 电话13500318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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