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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需要法律,法律需要进步!

网络需要法律,法律需要进步!

   凡有人的地方,都会形成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从而形成社区,社区需要规则,规则应当在保障人的自由的前提下维护安全和秩序。人渴望自由,网络也不例外,在网络之中,自由却更加被网民网站所推崇。思想和表达的自由是国际人权法赋予各成员国应予保障的人的权利。正如邻居的宅基地必须有一条边界一样,网络中人的自由权利也 有一个限度和边界。因为对自由的合理限制、对权利范围的科学界定,是人与人之间相互尊重、和睦共处的需要。尤其是在无统一政府、无管理中心的互联网络中,自由是其最鲜明的特征和最大的魅力之一,个人、家庭、学校、企业和政府机构都会利用网络有趣且有价值的功能,诸如娱乐、学习、贸易、管理等等。
   但是,即使上网的都是动机和行为端正的人和机构,他们在网络中同样也会发生纠纷;何况,犯罪和其他不轨行为如侵权行为也会在网络发生。犯罪学实证研究表明,就普通人而言,一旦离开他经常生活其中的社区而临时进入陌生的社区,预防违法犯罪的道德约束力就会减弱(无论沿海内地均存在的外来人员犯罪居高不下的状况就是佐证)。而一个现实社会中的人,通过技术手段在隐藏了真实身份进入网络后,现实社会的道德约束力是否会对他发生同样的作用,值得怀疑。同时,即使道德能够起到同样的约束力,也因为任何一个社区不可能有统一的道德规范、道德无强制实施的效力,导致道德问题仅靠道德本身却无能为力。
   因此网络需要法律,但法律亦需要适合网络安全与自由的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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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叶浮萍归大海,人生何处不相逢!
[red]一叶浮萍归大海,人生何处不相逢!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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