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黑白,不是因为它是黑白,而是因为它的不多见。
物以稀为贵。
就象人们吃惯了大鱼大肉、住惯了钢筋水泥,又向往田园牧歌、遍尝农家菜一样,五彩缤纷的都市已经麻木了人们的视觉,遍眼望去,难觅黑白之色,所以在被花花绿绿的广告牌包围的解放碑,忽然竖起一块黑白广告之时,那种感觉,用“惊艳”来形容亦不过分,心中竟有欣喜的感觉(记得很清楚,是在去年,是一个房地产的广告)。
我佩服设计者的睿智,更佩服敲定该作品者的勇气——在解放碑这样的黄金地段,用这种色调的广告是需要勇气的。
黑白是永不过时的,上世纪九十年代初重新兴起黑白艺术照以及T形台上模特的展示都是有力的证明。
什么叫好创意?与众不同?标新立异?如果不能被大多数人认同,只能叫创意,但算不上好创意。好创意是需要市场认同的。
所以我觉得,被认同的与众不同叫好创意。
因此设计时,我喜欢用黑白,因为它的简洁,因为它的神秘,因为它的被多数人的遗忘,因为大多数人的不敢用它,当然,也因为它在现代的与众不同——如果在文革时期,那就太普通了。
但我不会滥用,因为用得不好与用得恰到好处的结果,将会是两个极端。如果客户的观念比较保守,我不会用,因为在对方看来,这是不吉祥的,我设计的再好都不会被认同。只有当对方思想比较开放,能接受大多数的新生事物、不太忌讳很多东西,而且黑白又适合主题与具体所用范围时,我才会大胆地去用。
其实我更喜欢彩色,那会让我有愉悦感,让我感到这世界是七彩而美丽的;黑白则会让人感到抑郁。
我说的喜欢黑白,是限于做创意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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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意孤行的是——过程,
一意孤行的目的是——让别人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