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回复 发帖

谁爱娼妓,谁倒霉。对不起

北京晨报报道,一名因嫖娼感染艾滋病病毒的上海男青年,希望通过自身经历,警告世人远离高危行为,防御艾滋病病毒。
7月12日开始,中国原创文学网站榕树下连载了《最后的宣战——一个艾滋病感染者的手记》,马上引起了巨大的社会反响,由此,也随之引发了一场“对待艾滋病患者是否应涉及道德评判”的争论。
我马上点击到榕树下,看了这几篇让自己头皮发麻的《最后的宣战》连载。

内容简介
黎家明(很可能是化名),是一名刚刚毕业一年的青年,受过良好的高等教育,曾经在上海一家知名大公司工作。一次醉酒后,由于同事的激将法运用得当(想来是不是半推半就,只有他自己知道),黎家明跟随同事来到一家洗头房,在没有任何安全措施的情况下,与一卖淫女发生了性关系。黎家明自称是第一次性行为,(第一次亲密接触就中标,也够霉的)。两周后,黎家明身上出现红色皮疹,并伴有低烧。经过医院检查证实,他已染上艾滋病病毒。
6月27日,黎家明打电话到榕树下网站,希望发表以真实经历写成的“艾滋手记”。经过与黎家明见面,与其主治医生联络查证,榕树下确认了事件的真实性,并于7月12日在网站上开始连载。(要有兴趣可到榕树下查找此文全部)

是对还是错?是同情还是憎恨?
《最后的宣战》在榕树下刊出后获得强烈的反响,(看起来黎家明不但用自己的亲身经历来警惕了市民,还造就了榕树下这个网站的辉煌,文章点击量节节高升,目前已接十万人次)。
BBS上,网友表达了对黎家明及其做法的同情,赞许、鼓励,不可避免指责、谩骂随之也来了。
是否应该同情因嫖娼而染病的艾滋病患者,这是个问题。
就我个人的观点:我可以接受由于不慎输血或是其它原因而染上艾滋病的患者,但绝不是因为嫖娼。我讨厌这种人近似于厌恶他们,并不是我追寻道德的观念,这个世界道德已快没有市场,(早就笑贫不笑娼),而我只是觉得年级青青,又不是交不到女友,性生活也有高质量的,为何要去那么低级的场所做如此低级的事。但如今的世道,不嫖的男人少得近似国宝,应了一句调侃的话: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鸡。
当然从伦理学上讲,得病与其它无关,黎家明应该享有病人的权利,他不应该被歧视。他的行为是非法的,我们可以去谴责,染病却是另一件事。但是人总是要讲个逻辑,原因与后果总是孪生兄弟。要不怎会有因果关系啦?

其实看完《最后的宣战》后,我的鸡皮疙瘩掉了一地,都快喊我妈拿簸箕来戳了。我还真为那些喜欢一夜情、嫖妓的男人们后怕(其实管我啥事哟)。

所以,性生活腐败的朋友们,你们的生活方式,我无法批评,人总有自己的活法,别人用不着掺合,但我真的希望你们能好好的生活,最起码,世上还有避孕套这个“交通工具”。





-
我不知道过去我曾经是谁,住在什么地方,干什么工作。有没有爱上过谁。她是个什么样的女人,漂亮还是丑陋。最后是我抛弃了她还是她甩了我。我只知道现在的我。男性,单身,身高1.75米,体重65公斤。仅此而已。



-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