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房地产关注热点
·提高房贷首付比例:多位银行及官方消息人士表示,央行将出台房地产调控举措抑制房地产市场投机,包括提高第二套住房首付比例到四成,以及商业用房首付比例由目前的四成提高至五成
本报讯 多位银行及官方消息人士周一表示,央行将出台房地产调控举措,旨在抑制房地产市场的投机,包括提高第二套住房首付比例到四成,以及商业用房首付比例由目前的四成提高至五成。
了解此事的人士指出,国务院已召开专门会议,讨论有关房地产调控举措,一方面加大建设廉租房,扩大市场供给,同时将通过提高首付比例的方式,抑制过快上涨的房价;另一方面将落实原有的房地产调控举措。
银行界一消息人士称,“虽然以前央行规定购买第二套住房首付比例要适当提高,但并没有明确适当是多少,商业银行在放贷时通常执行二至三成的首付比例,此次相当于明确提高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比例至四成。”
他提到,上周央行召集相关银行开会讨论相关办法,准备提高房贷首付比例,主要是针对第二套房及商用房,而首次购房和二手房购买并不受此规定影响。
另据一位消息人士提到,抑制过高的房价仍是今年房地产调控政策的重点,同时今年美国次贷危机也让管理层对高企的房价产生担忧,因此加紧落实原有的包括国六条在内的房地产调控政策。
2007年8月,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8.2%,涨幅比上月高0.7个百分点;环比上涨1.4%,涨幅比上月高0.2个百分点。 (金霁)
·加息 :将增加买房者购房成本和观望情绪,抑制需求;也将提高开发商的成本,导致房地产供给减少支撑房价
金融界网站14日讯,据央行网站14日报道,为加强货币信贷调控,引导投资合理增长,稳定通货膨胀预期,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上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相应0.18 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调整前的4.59%上调为4.77%,上调0.18个百分点;5年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调整前的5.04%上调为5.22%,上调0.18个百分点
·开征物业税 对大多数购房者来说,除了关心物业税究竟如何征收外,对物业税会给房价带来什么影响更是挂心
物业税或从“空转”变为“实转”
本报记者 栾璐 报道
沉寂了许久的物业税,在近日被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经济形势分析课题组发布的报告再次提起。
经过多轮调控之后,房价反而在今年上半年呈现近几年来中最为强劲的上扬态势。针对这一态势,在日前举行的2007年博鳌房地产论坛上,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朱中一提出建议,加速推进物业税出台、减少二手房流转环节的营业税。而相关的房地产业界高层人士也表示,要通过政府掌控的土地资源以及相应的税率来进行房地产调控。
开征物业税旨在抑制投资
物业税并不是一个新鲜事物。在2006年的多轮宏观调控中,物业税已被作为一项调控措施而提及,并且已经在一些房价上涨较快的城市着手进行模拟运行和课题研究。日前,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经济形势分析课题组发布报告再次提及物业税。报告建议,应选择部分问题比较突出的典型城市作为试点,尽快征收物业税,促进住房供给的有效释放。
可以看出,物业税的被提及总是与房价上涨过快相关联的。据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统计局近日发布的信息,6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房的价格指数同比上涨7.4%,涨幅比上月提高0.8个百分点,同比、环比均创下了2006年以来的新高。
在这种情况下,相关专家认为,政府应及早推出物业税,因为物业税开征将至少使国内房价上涨势头趋于平稳。物业税要求其承租人或所有者每年都要缴付一定税款,而应缴纳的税值会随着其市值的升高而提高。开征物业税后,购买房屋越多、居住面积越大,纳税成本就越高,将促使楼市投资者加快卖出多余的住房,这就增加了市场供应,也将在一定程度上抑制市场投资需求。所以,开征物业税将使国内房地产市场供给增加、需求减少,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房价上涨压力。
专家称开征条件并不成熟
自2006年年初开始,北京、深圳、南京、重庆等6个城市和地区对物业税征收进行试点,但试点仍处于“空转”阶段。所谓“空转”是指没有实际收税,但一切工作步骤都和真正收税一样,财税部门、房管部门以及土地管理部门等单位共同参与,要统计物业数量,做测算、评估,做报表,做税收统计等。作为“空转”试点城市,虽然前期已经做了大量调研和试点工作,但是由于物业税开征争议比较大,所牵涉的工作和部门比较多,物业税的推行有相当大的难度。
“一是技术层面上的难度,二是个人利益难以打破。” 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柴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道,这样总结物业税是一直难以实施的原因。
在他看来,物业税应该是按照价值来征收,“这是比较科学的方法,国外一直是这样的,但在国内,价值怎么来确定有一定的难度。按价值来征收比按面积、按等级征收要科学,但也更复杂,操作的难度也就更大一些。另外,征收物业税对一些人的利益触动比较大,那些有权势住大房子的人对物业税的抵触也造成了一定的阻碍。”
能否有助平抑房价仍存疑
“物业税逐年缴纳,使部分投资者和投机者增加持有成本,就会减少房地产投资和投机需求,从而带来房价下降的好处”。这一说法广为流传。有专家表示,税收环节的改革已经势在必行。尽快出台物业税,以增加物业保有环节的持有成本,将闲置房产挤向市场,增加住房供给。另一方面,减少房产流转环节的税收成本,如二手房营业税等。“令售房人减少售房税赋压力,提高房产流转积极性。”
国税总局税科所副所长张陪森认为,物业税表面上指向房价,更深层次则指向供求。而从以往的经验来看,用税收的办法来解决房价,其调控效果并不明显。
·保障性住房
07年两会全国政协第1号提案:通过政府参与投资建设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让中低收入家庭实现居者有其屋 本报记者 邓旭 发自上海
由国务院主持的全国住房保障会议8月24日至25日在北京召开,此次会议的主要目的在于全面落实此前一系列调控意见中提出的住房保障措施。据悉,会议之后,旨在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的相关配套文件将会陆续出台。
业内人士认为,从10年前的放开市场房价到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这次会议体现了政府宏观调控思路的一个新转变。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出席会议并讲话。他指出,住房问题是重要的民生问题。要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廉租住房制度建设,解决好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继续调整住房结构,稳定住房价格,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1998年全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与住宅建设工作会议召开,房改开始全面启动。近10年后国家再次召开高规格全国性住宅工作会议,而这一次是为了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本次会议有两个主要议题,分别是对于国发[2007]24号文《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下文简称24号文)的具体内容的落实;以及对此前出台的“国八条”及“国六条”中住房保障措施的落实。
其中,作为一个方向性的文件,24号文总体还需要一系列可执行的配套政策文件的配合,内容涉及到民政、土地、金融、财政、税收等各个部门,未来将出台相应的配套文件以供执行。据参与此次会议的人士称,会后相关部门可能会连续出台多达9个配套文件。内容涉及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调整、农民工居住条件、中央预算内补助支持办法以及金融及税收支持办法等。这些文件目前正在草拟中,预计大部分都在今年9、10月间提交国务院,年底前印发执行。
而2005年3月底,由国务院提出的调控房价8条意见(俗称“国八条”)明确提出,要“大力调整住房供应结构,调整用地供应结构,增加普通商品房和经济住房土地供应,并督促建设。”此后的2006年5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针对当前房地产业存在的问题提出六条措施,俗称“国六条”。“国六条”将住房保障放在第一位的位置,首要一点措施就是“切实调整住房供应结构。重点发展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各地都要制定和实施住房建设规划,对新建住房结构提出具体比例要求”。
过去两轮地产调控中,政策重心一直是稳定房价,财税政策、货币政策、信贷政策乃至行政手段轮番上阵,但是房价涨势依然。据国家发改委今年8月16日发布的数据显示,7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价上涨了7.5%。
《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发布之后,房地产调控重新定位。有业内人士表示,这一文件体现了政府将住房保障与市场分离的想法。建设部住房政策专家委员会会员谷俊青公开表示,目前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平米的全国有1000万户,比重达到5.5%。从这一点上说,建立住房保障制度有里程碑式意义。
会议决定,全国要逐步扩大廉租住房制度的保障范围。今年年底前,在所有设区城市,凡符合规定住房困难条件、申请租赁补贴的低保家庭,基本做到应保尽保;明年年底前,覆盖到所有县城。2008年底前,东部地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地区,要率先把保障对象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2010年底前,全国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都要纳入保障范围。
会议要求,今明两年,要加快廉租住房建设步伐,尽快增加一批廉租住房房源。各级地方财政要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纳入年度预算支出安排,住房公积金增值净收益要用于廉租住房建设,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比例不得低于10%。会议重申,城市新开工住房建设中,套型在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面积必须达到70%以上,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量不得低于70%。
·合作集资建房 面对房价持续走高,应运而生个人合作集资建房模式,带来的是福音还是“空中楼阁”
在27日上午社科院举行的房地产高峰论坛暨蓝皮书新闻发布会上,国土资源部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地价所邹晓云所长建议,我国应逐步放开合作建房,购买土地或者居住权是每一个公民应该具有的权利。
邹晓云表示,首先合作建房在世界上绝大多数发达的国家和地区都是有制度可循,而且比例很高。生产房屋、自建房屋是每个公民的权利,制度上不能造成门槛或者是歧视性的规定,应该提供公平的环境。
第二,土地出让政策,是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或者是房地产使用制度改革的最早的基本制度,这个制度本身没有问题,包括出让土地也没有问题,关键的问题是现在大部分的土地出让给了开发商。
邹晓云坦言,“让公民通过各种方式拥有平等土地获得权是很重要的事情,但是现实情况是现在老百姓们买一套房子有多么的困难!”
“合作建房这个概念提出来已经有好几年的历史,但是在目前的情况下仍然没有松动。温州虽然取得了合作开发的土地,但是,现在在立项的过程中仍然是等待,而且是未知的等待,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够拿到许可”。
“实际从某一个方面来说,限制了每一个人购买土地的权利,这是很不公平的”。(闫昕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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