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

[房策论坛] 房贷新政出台 "以房养房"被"一步到位"取代

本主题由 lalune2007 于 2007-11-14 11:39 设置高亮

房贷新政出台 "以房养房"被"一步到位"取代

          上月底《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出台后,冲击了消费者“以房养房”的置业想法,促使初次置业的消费者倾向于选择购房一步到位。据链家地产统计显示,房贷新政出台两周以后,120平方米以上的大户型房产的客户登记量比9月同期上涨了11.3%,其中半数以上是初次置业的自住型购房者。     
          以往,不少初次置业的消费者选择购买支出成本较低的小户型房产暂时满足居住需求,等有一定的经济积累和实力后再进行置业升级,并将初次置业的房产出租,以租金受益支付后者的部分或全部月供,这在业内称为“以房养房”。     
         而根据新政,“以房养房”的消费者在购买第二套房产的时候,将要承担不低于四成的首付和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的房贷利率,这样对于个人购房者而言已经变得不再划算,升级置业的房产一般户型较大,首付至少要多支出10万元,房贷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将大大增加其利息支出,善于精打细算的个人购房者不愿再选择“以房养房”的置业升级方式,取而代之以一步到位。     
       据链家地产统计数字显示,房贷新政实行至今半个多月的时间,选择一步到位式购房的自住型消费者比例上涨了20.1%,其中大部分计划购买120平方米以上的大户型。张先生9月中旬的时候一直看房,打算买一个小户型的两居室自住,听说房贷新政颁布后,认为小户型将来肯定不够住,以自己的经济实力又不能全款买房,而再贷款买第二套房时成本太高,衡量再三决定从长远考虑购买了一套146平方米的三居室。   
         链家地产市场研发中心认为,目前市场上像张先生这种情况的消费者不在少数,房贷新政引起了人们消费方式的改变,逐步减弱房产附加的投资功能,推动房产实现其首要的居住功能。(来源 北京日报)


背景资料: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全文)
            根据2007年全国城市住房工作会议精神及《国务院关于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等政策规定,现就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房地产开发贷款管理

    对项目资本金(所有者权益)比例达不到35%或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的项目,商业银行不得发放任何形式的贷款;对经国土资源部门、建设主管部门查实具有囤积土地、囤积房源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商业银行不得对其发放贷款;对空置3年以上的商品房,商业银行不得接受其作为贷款的抵押物。

    商业银行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的贷款只能通过房地产开发贷款科目发放,严禁以房地产开发流动资金贷款或其他贷款科目发放。

    商业银行发放的房地产开发贷款原则上只能用于本地区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得跨地区使用。对确需用于异地房地产开发项目并已落实相应风险控制措施的贷款,商业银行在贷款发放前应向监管部门报备。

   
二、严格规范土地储备贷款管理

    商业银行不得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专门用于缴交土地出让金的贷款。对政府土地储备机构的贷款应以抵押贷款方式发放,且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所收购土地评估价值的70%,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

    三、严格住房消费贷款管理

    商业银行应重点支持借款人购买首套中小户型自住住房的贷款需求,且只能对购买主体结构已封顶住房的个人发放住房贷款。

    商业银行应提请借款人按诚实守信原则,在住房贷款合同中如实填写所贷款项用于购买第几套住房的相关信息。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包括本外币贷款,下同)不得低于20%;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而且贷款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应随套数增加而大幅度提高,具体提高幅度由商业银行根据贷款风险管理相关原则自主确定,但借款人偿还住房贷款的月支出不得高于其月收入的50%。

    商业银行不得发放贷款额度随房产评估价值浮动、不指明用途的住房抵押贷款;对已抵押房产,在购房人没有全部归还贷款前,不得以再评估后的净值为抵押追加贷款。

   
四、严格商业用房购房贷款管理

    利用贷款购买的商业用房应为已竣工验收的房屋。

    商业用房购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期限不得超过10年,贷款利率不得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利率的1.1倍,具体的首付款比例、贷款期限和利率水平由商业银行根据贷款风险管理相关原则自主确定;对以“商住两用房”名义申请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5%,贷款期限和利率水平按照商业性用房贷款管理规定执行。

   
五、加强房地产信贷征信管理

    商业银行接受房地产开发企业贷款申请后,应及时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对借款企业信用状况进行查询;贷款申请批准后,应将相关信息录入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详细记载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基本信息、借款金额、贷款期限以及违约情况等。

    商业银行接受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后,应及时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对借款人信用状况进行查询;贷款申请批准后,应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详细记载借款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号码、购房套数、贷款金额、贷款期限、房屋抵押状况以及违约信息等。

    六、加强房地产贷款监测和风险防范工作

    商业银行应密切监测房地产价格变化及其对信贷资产质量的影响状况,切实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和内控机制建设,积极防范房地产信贷风险。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各银监局应加强辖区内金融机构房地产信贷管理的“窗口指导”,加大对相关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要跟踪房地产信贷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及时向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

    各商业银行(包括中资银行、外商独资、中外合资商业银行以及外国银行分行等)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切实加强房地产信贷风险管理,要根据本通知精神和国家各项房地产信贷政策规定,抓紧制定或完善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操作细则,并向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备。

    各政策性银行未经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不得发放商业性房地产贷款。

    请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银监局将本通知联合转发至辖区内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乡信用社及外资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〇七年九月二十七日
╲.★⿴無視煩惱 ╲.★⿴放棄悲觀 ╲.★⿴樂觀對待一切 ╲.★⿴我們會很快樂
------http://blog.sina.com.cn/Lunasl  
车价老在降、房价老在涨
上帝欲使人灭亡,必先使其疯狂;
上帝欲使人疯狂,必先让其买房

TOP

政策一天几变,治标不治本,房价上涨过高的问题还是不能得到根本的解决的。
你寂寞吗?那是因为你还不认识我,认识了我,你才会不寂寞。

TOP

其实房价涨都无所谓,只有收入水平跟倒起涨就行了!

蓝蓝岁月的天空,
两颗小星星无忧的翱翔,
一颗是开开,
一颗是心心。。。。。

TOP

房价一天一涨,工资收入一年来变。
你寂寞吗?那是因为你还不认识我,认识了我,你才会不寂寞。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