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天我访问过一个陌生人的QQ空间并留下足迹,今天再次偶然进入该空间,发现我的留言被她删除了。我也不是生她的气,只是想问问她为什么要删?因为我既没骂她也没招惹她。她似乎是心情不好,冲着我回答道:“这是我的空间,是我的个人财产,我想怎么着就怎么着,你管得了吗?无聊!”我说我确实是管不了,但有句话你说错了,QQ聊天工具根本就不能算是个人财产。她说:“怎么不是我的个人财产,我自己申请的就是我的。”说完她就不理睬我了,真不知道这女的是吃了炸药还是吃了什么其他东西,出言不逊,这么凶。
为什么我认为QQ不是个人财产呢?因为QQ是一种虚拟的帐号,不是实物,是一种服务内容。它的归属者是QQ服务的提供者——腾迅公司,腾迅公司推出QQ,其实就是一种即时聊天服务,以及附带的QQ空间等各种网络服务。一个人申请到所谓的QQ号其实只是取得了享受此服务的消费权。就像一个人到宾馆开了一间房一样,总不能说这间房就是自己的个人财产了吧?想在房间里做什么是由着自己,但如果从事非法活动,那么宾馆或者腾迅公司都有权回收的,因为房间和QQ的所有者是宾馆和腾迅公司,个人只是其提供的服务的享受者。
因此我说不要把QQ当成自己的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