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生活论坛's Archiver

罗大哥 发表于 2006-10-13 19:46

【版主申请与开新版管理办法】

<P>首先要明确: <B>至少在我们社区,版主不是高人一等的官僚职务,只是无偿为网友提供帮助的公益服务者。</B></P>
<P> 一、如何申请成为版主:</P>
<P> 1、申请成为已经开设版的版主:</P>
<P>一般不能申请成为已开版的正版主,除非正版主离职或该版长期排位于发贴量社区后五名。 </P>
<P>申请过程是先向该版版主发贴或短信申请,如果在职版主们同意申请,正版主则会根据对你管理能力、操作经验的了解,为你开通必要权限。如果那个版无正副版主区分,则会由该版版主告诉社区管理员为你开通。 </P>
<P>2、申请开新版,并成为版主:</P>
<P>开新版对于一个BBS是大事,所以我们设计了如下的规则来限制: </P>
<P>A、在社区发贴少于30贴的网友无权申请成为新版主持人(社区管理人员专管的应用服务区除外);</P>
<P>原因:发贴少于30贴的网友,对社区定位、操作功能均不熟悉,无法为大家提供好服务;此外,发贴量过少,得不到其他网友的支持与认同。 </P>
<P>B、有资格申请开新版的主持人,必须写一个开新版的说明,包括开设的目的,自己的能力。然后必须有10位发贴数在300贴以上的网友跟贴支持。</P>
<P> C、如果是过去社区开过,并因失败而关闭的版块,要求则会比上两条更高,申请者要写出解决版块变冷的办法,并得到社区管理员的认同。</P>
<P>D、被取消过免审资格,或没有得到免审资格的网友,会在通过前有一个考察期。 </P>
<P>E、申请办法就是在论坛管理版发贴。 </P>
<P>F、没有做过版主的网友首次出任正版主,由社区管理员出任操作导师,或请社区老版主出任操作导师。 </P>
<P>G、连续三个月排名在社区发贴量后10位的版区,有可能会被管理员关闭,版主因此失业,可以申请其他版的管理。 </P>
<P>H、事先未向同版其他版主或社区管理员请假,长达一月不处理版务管理的版主,将被系统自动取消版主所有权限。 </P>
<P>二、版主分类与权限的设计: </P>
<P>1、我们的版主分为普通版主,部分版区有正版主、副版主之分负责把握版区风格、主题的人,为正版主,正版主并不比副版主高人一等,也不表明正版主在专业水平上比副版主高,只是分工不同,反过来要承担更大的责任。 </P>
<P>2、一般版区发起人,如申请开版的人会被任命为正版主。 </P>
<P>3、部分版区原正版主离职后,没有再设正副版主的区别,大家共同主持版务。 </P>
<P>4、正版主与副版主在权限上最大的区别在于可以任命其他版主,并为其他版主分配权限。 </P>
<P>5、我们社区的版主有非常复杂的权限设计,每个版主权限分配可能都不一样,主要是依据该版主的管理风格、对社区功能熟悉程度、以及日常管理的需要来分配,一般由社区管理员分配给大家,正版主也会参与权限分配。 </P>
<P>6、如果在日常管理工作中,需要的权限没有被开通,可以向正版主申请,也可以向我申请。但如果不按照社区版主公约进行操作,错误使用版主权限,甚至以权谋私,轻则会被正版主与社区管理员取消相关权限,重则会被解除版主职务并公告出来。</P>
<P>三、版主待遇:</P>
<P>本社区开展经营后,每个版都有广告位与活动,版主将得到该版广告收入、商业活动的利润分成。</P>

红客 发表于 2006-10-16 02:45

有规矩才好说话!

Joye·华丽 发表于 2007-12-4 23:45

我来说一句,,,我要努力。。。

飘走。。。

砍脑壳 发表于 2007-12-10 16:05

哦~~~~~~我也要努力

心中的剑心 发表于 2007-12-10 17:58

努力...努力....再努力....

有我不寂寞 发表于 2008-4-9 15:13

有规矩才成方圆。好呀。偶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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